这次动真格了!新疆九部门联合为中小学生“减负”

2019年07月16日 09:2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严格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严格规范作业布置;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制定了《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四个方面着手,列出30条具体举措,彻底根除中小学生课内外学业负担过重顽疾,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水平,做到课堂教学有环节、有要求、有质量,学业评价有标准,学习能力有提高,不断促进我区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这九部门是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关键词: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方案提出,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方案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

  方案同时规范考试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除招生入学和质量监测需要以计分方式呈现外,其他一律以等级方式呈现。除考生本人外,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关键词:不得利用微信平台布置要求家长完成作业

  此次方案中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严禁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的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不得利用APP、QQ群、微信平台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同时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有序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户外活动。

  关键词:初中生要睡足9小时

  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发育的关键期,充足睡眠是其中一个必要的环节。此次方案提出,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学校要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鼓励支持孩子培育一到两项体育运动爱好,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按时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同时,要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

  关键词:严格限制竞赛评优活动

  此次方案要求严格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活动竞赛,禁止竞赛辅导收费。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处“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

  关键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方案要求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各校要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利用放学后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作业辅导、社团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课后托管活动。

  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关键词:为校外培训划出红线

  此次方案中将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作为关键,培训机构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

  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要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不得超标超前培训,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书面作业。

  严禁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经发现或被举报,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方案强调,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廖映月 ]